下列厂房或生产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1、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
2、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
3、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4、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1.垂直疏散区域及其扩展区域的供电
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采用垂直配灯方式;建筑高度超过50m 的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扩展区宜单独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
2.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
避难层及航空疏散场所的消防应急照明由变配电所放射式供电。
3.消防工作区域及其疏散走道的供电
消防控制室、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及蓄电池类自备电源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及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BAS 控制中心机房、电话机房、通信机房、大型计算机房、安全防范控制中心机房等在发生火灾时有人值班的场所,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楼层配电间(室)及其它火灾时无人值班的场所可不设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可采用普通灯具,并由双电源供电。
清水灭火器是指筒体中充装的是清洁的水,并以二氧化碳(氮气)为驱动气体的灭火器。一般有6L和9L 两种规格,灭火器容器内分别盛装有6L 和9L 的水。清水灭火器由保险帽、提圈、筒体、二氧化碳(氮气)气体贮气瓶和喷嘴等部件组成,使用时摘下保险帽,用手掌拍击开启杆顶端灭火器头,清水便会从喷嘴喷出。它主要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麻、纺织品等的初起火灾,但不适于扑救油类、电气、轻金属以及可燃气体火灾。清水灭火器的有效喷水时间为1min 左右,所以当灭火器中的水喷出时,应迅速将灭火器提起,将水流对准燃烧猛烈处喷射;同时,清水灭火器在使用中应始终与地面保持大致垂直状态,不能颠倒或横卧,否则会影响水流的喷出。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保定消防设备销售报告的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于2024/4/18 15:09:2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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